汉语词典> 人权宣言的解释
人权宣言
词典解释
全称《人权与公民权宣言》。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纲领。1789年8月26日制宪会议通过。由序言和十七条组成。规定人生来平等,享有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的权利;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罪推定原则;分权原则等。这些规定在同封建专制的斗争中起了积极作用。
- 七条:
即郁多罗僧,僧人之上着衣。因衣有横截七条,故称。见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四。
- 这些:
1.指示较近的两个以上的事物或人。
2.指代比较近的处所。
3.犹言这么一点点大。
- 全称:
1.指某一类事物的全部﹑全体。
2.完整的称呼﹑叫法(多指具体的组织机构)。
- 公民:
具有或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 反抗:
用行动反对;抵抗:反抗精神 ㄧ反抗侵略ㄧ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试试手机扫一扫
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
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
阅读(1657次)
与“人权宣言”相关的字典解释
与“人权宣言”相关的词语
与“人权宣言”相关的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