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监史的解释
监史
词典解释
1.谓汉廷尉的属官监与掾史。
2.指刺史。
3.监修史书。
- 史书:
1.汉称令史所习之书,即当时通用的隶书。
2.记载历史的书籍。
- 刺史:
官名。西汉武帝时,于全国十三部(州)置刺史,为监督官,后数次改刺史为州牧。三国至南北朝各州多设刺史。隋朝州长官称刺史。此后州刺史实际即从前的郡太守。宋以后渐成虚衔。
- 监修:
1.监督修造。
2.指对书籍修纂工作的监督。
3.监督编修书籍之官。
- 廷尉:
官名。掌司法刑狱。始置于秦,汉景帝时改称大理,武帝时复称廷尉。东汉后或称廷尉、大理和廷尉卿。北齐至明清都称大理寺卿。
- 掾史:
官名。汉以后中央及各州县皆置掾史,分曹治事。多由长官自行辟举。唐宋以后,掾史之名渐移于胥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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