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湖北军政府的解释
湖北军政府
词典解释
1911年武昌起义后革命党人成立的政权机构。设都督一人,由黎元洪出任。下设司令(也称军令)、军务、参谋、政事四部。后又增设内务、外交、理财、司法等部。独立各省曾推举湖北军政府为中央军政府。
- 军务:
军队的事务;军事任务:军务繁忙 ㄧ督理军务。
- 一人:
1.古代称天子。亦为天子自称。
2.一个人。
3.犹一体。
4.谓使全国之人齐心协力。
- 军令:
军事命令:军令状ㄧ军令如山。
- 内务:
1.国内的政务。
2.泛指内部事务。
3.皇宫中的事务。
4.集体生活中室内的日常事务,如整理床铺﹑按规定放置衣物﹑清洁卫生等。
- 军政府:
军事时期由军人建立和领导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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