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判司的解释
判司
词典解释
古代官名。唐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
- 文牍:
①公文、书信:文牍堆积。
②担任公文拟稿工作的人。
- 批判:
①评论是非:评论先代是非,批判未了公案。
②对某种思想言行(多指错误的)进行系统分析:批判“全盘西化”论。
- 州郡:
1.州和郡的合称。亦泛指地方上。
2.指州郡的长官。
- 官名:
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衔。
- 长官:
1.上级官员﹔上司。
2.众官之长。多指级别较高的官吏。
3.唐宋时多指县令。
4.官吏的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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