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判司的解释
判司pàn sī
词典解释

古代官名。唐代节度使﹑州郡长官的僚属,分别掌管批判文牍等事务。亦用以称州郡佐吏。


文牍:

①公文、书信:文牍堆积。

②担任公文拟稿工作的人。

批判:

①评论是非:评论先代是非,批判未了公案。

②对某种思想言行(多指错误的)进行系统分析:批判“全盘西化”论。

州郡:

1.州和郡的合称。亦泛指地方上。

2.指州郡的长官。

官名:

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衔。

长官:

1.上级官员﹔上司。

2.众官之长。多指级别较高的官吏。

3.唐宋时多指县令。

4.官吏的泛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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