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野録的解释
野録
词典解释
谓私人所撰的史籍。宋贾同撰《山东野録》。
- 山东:
1.山的东坡。参见“山西”。
2.战国﹑秦﹑汉时称崤山或华山以东地区,又称关东。亦指战国时秦以外的六国。
3.称太行山以东地区。
4.汉时称古齐鲁地区。
5.省名。因在太行山以东,故称。唐属河南河北道,宋属京东路,金改京东路为山东路,明置山东布政使司,清至今相沿称山东省。
- 私人:
1.古时称公卿﹑大夫或王室的家臣。
2.亲戚朋友或以私交﹑私利相依附的人。
3.通奸的情人。
4.个人。对公家而言。
- 史籍:
历史典籍,史书。
● 野
◎ 郊外,村外:野外。野景。野游。野趣。野餐。野战。四野。郊野。
◎ 界限,范围:分野。视野。
◎ 指不当政的地位,与“朝(
)”相对:朝野。下野。在野。野史。◎ 不讲情理,没有礼貌:野蛮。粗野。
◎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野心。
◎ 不受约束:心玩儿野了。
◎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动物或植物):野生。野兽。野味。野花。野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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