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特别提款权的解释
特别提款权
词典解释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69年9月建立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帐单位,作为补充会员国原有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使用资金的特别权利。它可以同黄金、美元一样作为会员国的国际储备,用于政府间的结算,或向其他成员国换取外汇等。故又称为“纸黄金”。创设时含金量为0.888671克,与美元等值;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后,曾以十六个国家的货币作为定值标准;现简化为以美元、德国马克、法国法郎、日元、英镑五种货币按一定权数定值。
- 国际:
①国与国之间;世界各国之间:国际协定丨国际地位丨国际关系丨国际足球锦标赛。
②与世界各国有关的(事物):国际音标。
- 日元:
1.指好日子。元,善。
2.亦作“日圆”。日本的本位货币。
- 结算:
把一个时期的各项经济收支往来核算清楚。有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只在银行转账)两种。
- 一定:
1.一经制定;一经确定。
2.固定不变;注定。
3.规定的,确定的。
4.必然;确实无疑。
5.表示坚决。多用于第一人称。
6.某种程度的;适当的。
7.特定。
8.犹统一。
- 黄金:
①金
④的通称。
②比喻宝贵:黄金时代 ㄧ黄金地段 ㄧ电视广播的黄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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