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覆盆之冤的解释
覆盆之冤
词典解释
翻过来放的盆子,阳光照不到里面。形容无处申诉的冤枉。
- 盆子:
口大底小的,较浅的盛器。
- 申诉:
1.向上级或上属机关申述情由。
2.诉说。
3.法律名词。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或者检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亦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政党﹑社团成员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原机关(组织)或上级机关(组织)提出自己的意见。
- 冤枉:
①无罪被诬指为有罪,无过错却受到指责:叩头流血,申诉冤枉。
②指没事实根据给人加上恶名:谁偷懒了?你别冤枉好人。
③吃亏;不合算:为这事,他走了不少冤枉路。
- 阳光:
1.闪电之光。
2.日光。
3.指太阳。
- 无处:
1.无所处。谓没有处置的理由。
2.犹无为,无常。
试试手机扫一扫
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
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
阅读(1573次)
与“覆盆之冤”相关的字典解释
与“覆盆之冤”相关的词语
与“覆盆之冤”相关的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