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及不得一脚指的解释
及不得一脚指
词典解释
北齐李幼廉任瀛州长史,甚有吏才,遇事立办,神武帝高欢深加慰勉,尝责他人说:“碎卿等诸人,作得李长史一脚指不!”见《北史.李幼廉传》。后以“及不得一脚指”喻相差甚远。
- 州长:
1.《周礼》官名。一州之长。
2.指古九州之方伯。
3.后世借指郡守。
- 北齐:
北朝之一,公元550-577,高洋所建。参看〖南北朝〗。
- 一脚:
1.一条腿;一只脚。
2.一个注脚。
3.犹言一旦;一下子。
4.把有四条腿的动物分成四份,每份叫一脚。
5.犹一步。
- 慰勉:
慰问勉励:遣人慰勉之|亲临慰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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