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不容置辩的解释
不容置辩
词典解释
置:安放。不容许别人进行辩解。指没有辩护的余地。
- 安放:
使物件处于一定的位置:安放铺盖 ㄧ把仪器安放好。
- 辩护:
①为了保护别人或自己,提出理由、事实来说明某种见解或行为是正确合理的,或是错误的程度不如别人所说的严重:不要替错误行为辩护ㄧ我们要为真理辩护。
②法院审判案件时被告人为自己申辩或辩护人为被告人申辩:辩护人 ㄧ辩护律师。
- 进行:
①从事(某种活动):进行讨论ㄧ进行工作ㄧ进行教育和批评 ㄧ会议正在进行。‘进行’总是用在持续性的和正式、严肃的行为,短暂性的和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不用‘进行’,例如不说 ‘进行午睡 ’,‘进行叫喊 ’。
②前进:进行曲。
- 余地:
①空余的地方:偏隘无余地|厅内坐十桌人尚有回旋的余地。
②指言行中可以回旋的地步:做事要留余地|没商量的余地|有挽回的余地。
- 辩解:
对受人指责的某种见解或行为加以解释:事实俱在,无论怎么辩解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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