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革命委员会的解释
革命委员会
词典解释
1.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革命根据地建立的工农政权机构。
2.“文化大革命”中各行政区域以至各部门﹑各单位在“夺权”后成立的临时权力机构。1975年宪法规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大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978年宪法沿用了革命委员会这一名称,但作了不同的规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将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夺权:
夺取权力(多指夺取政权)。
- 若干:
代词。
①询问多少:尚余若干?
②表示不定的数量:若干衣服|若干人。
- 临时:
①副词。表示事情将要发生的时候:临时抱佛脚|临时找个替身。
②非正式的;短时间的:临时工。
- 决议:
经一定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
- 常设:
长期设立的(对临时性的而言)。如:常设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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