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霜简的解释
霜简shuāng jiǎn
词典解释

1.古代御史弹劾大臣的奏章。

2.竹笏。


竹笏:

古代大臣入朝时所执的竹制手板。

大臣:

1.官职尊贵之臣。

2.清代用为官号。如内官有总管大臣﹑军机大臣等﹐外官有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等﹐特遣的称钦差大臣。至清末尽改各部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现亦用作君主国家高级官吏之称。

御史:

1.官名。春秋战国时期列国皆有御史,为国君亲近之职,掌文书及记事。秦设御史大夫,职副丞相,位甚尊;并以御史监郡,遂有纠察弹劾之权,盖因近臣使作耳目。汉以后,御史职衔累有变化,职责则专司纠弹,而文书记事乃归太史掌管。

2.喻指起监督作用的人或事物。

弹劾:

①指责揭发:弹劾贪官污吏。

②专门的国家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行动。资本主义国家由议会行使这一职能。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监察机关负有弹劾的职责。这和司法机关处理犯罪案件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回事。

奏章:

向皇帝奏事的本章:奏章奉上而久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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