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列题的解释
列题
词典解释
清代吏部列记京官官名和履历的题本。
- 题本:
1.明清时的一种奏章。明制:凡兵刑钱粮﹑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由官员用印具题﹐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私事则用奏本,不准用印。清初行题本与奏折制,科道及在京满汉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军机处设立后,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即送军机处﹐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遂废题本,专用奏折,通政司亦一并裁撤。
2.谓上奏章。
- 履历:
指个人经历,主要记述学历、资格、职位等。也指履历表、履历记录:履历简单|交份履历来。
- 官名:
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衔。
- 京官:
旧时称在京城供职的官员。
- 吏部:
1.旧官制六部之一。汉尚书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东汉改为吏曹,主选举祠祀,后又改为选部。魏﹑晋以后称吏部,置尚书等官,主管官吏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班列次序,在其他各部之上。清末废,并其职掌于内阁。参阅《通典.职官五》。
2.指南朝齐谢朓。朓曾为尚书吏部郎,故称。
3.指唐韩愈。韩愈曾为吏部侍郎,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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