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海参崴的解释
海参崴
词典解释
位于绥芬河口海湾东岸,渤海的率宾府地,元称永明城,清属吉林珲春协领管辖。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被俄国割占,1862年改为符拉迪沃斯托克(Vladivostok),意为控制东方。
[Hai Sinwei] 位于绥芬河口海湾东岸,渤海的率宾府地,元称永明城,清属吉林珲春协领管辖。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被俄国割占,1862年改为符拉迪沃斯托克(Vladivostok),意为控制东方
- 管辖:
管理;统辖(人员、事务、区域、案件等):管辖范围丨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
- 东方:
①东
①:东方红,太阳升。
②(Dōngfāng)指亚洲(习惯上也包括埃及)。
- 吉林:
1.中国以汽车工业及化学工业闻名的省。位于东北地区中部。面积18万平方公里。人口2483万(1990)。省会长春市。
2.中国吉林省省辖市,位于吉林省中部,第二松花江畔。
试试手机扫一扫
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
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
阅读(1970次)
与“海参崴”相关的字典解释
与“海参崴”相关的词语
与“海参崴”相关的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