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三一八惨案的解释
三一八惨案sān yī bā cǎn àn
词典解释

一九二六年三月十二日,冯玉祥所部国民军与奉系军阀作战,日本帝国主义出动军舰支持奉军,炮击国民军,并联合英美法意等国,于十六日以最后通牒向北洋政府提出撤除大沽口国防设备等无理要求。三月十八日,北京各界人民激于爱国义愤,在天安门集会抗议,会后结队赴段琪瑞执政府请愿,要求拒绝八国通牒,段竟令卫队开枪射击,当场死伤二百余人。是为“三一八惨案”。


请愿:

通过集体行动要求政府或主管部门满足某些愿望或改变某种政策:向政府请愿。

死伤:

1.死亡和创伤。

2.指死伤的人。

拒绝:

不接受(请求、意见或赠礼等):拒绝诱惑ㄧ拒绝贿赂 ㄧ无理要求遭到拒绝。

北洋:

清末指奉天(辽宁)、直隶(河北)、山东沿海地区。特设北洋通商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

设备:

满足生产或生活上所需的成套建筑、器物等:设备完善|实验室将陆续增添种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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