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魏玛共和国的解释
魏玛共和国
词典解释
德国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1918年德国十一月革命推翻德意志帝国后,社会民主党右派首领夺取政权,宣布实行共和。1919年2月,在魏玛召开制宪会议,建立以艾伯特为总统、谢德曼为总理的共和国政府。7月通过宪法,史称《魏玛宪法》。1933年希特勒上台后,停止实施《魏玛宪法》,魏玛共和国告终。
- 推翻:
1.把竖立之物推倒。
2.谓打垮原来的政权或社会制度。
3.否定已有的说法﹑计划﹑决定等。
- 告终:
宣告结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德、意、日三个法西斯国家的失败而告终。
- 共和:
①历史上称西周从厉王失政到宣王执政之间的十四年为共和。共和元年为公元前841年。
②共和制。
- 总理:
①中央政府首脑的名称之一。
②有的政党、社团的领导人也称总理。如孙中山是中国国民党的总理。
- 建立:
①开始成立:建立政权 ㄧ建立新的工业基地。
②开始产生 ;开始形成:建立友谊ㄧ建立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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