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刺宋案的解释
刺宋案
词典解释
民国初年袁世凯刺杀宋教仁的案件。1913年初,国民党领袖宋教仁连续发表竞选演说,抨击袁世凯政府,主张实行议会政治,引起袁的仇视。不久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获胜,袁世凯派人于3月20日在上海车站刺死宋教仁。由此引发了“二次革命”。
- 抨击:
用文字或言语来严厉驳斥、攻击:抨击谬论。
- 发表:
①向集体或社会表达(意见);宣布:发表谈话 ㄧ发表声明 ㄧ代表团成员已经确定,名单尚未正式发表。
②在刊物上登载(文章、绘画、歌曲等):发表论文。
- 国民党:
1912年8月,孙中山在中国同盟会的基础上,合并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会、国民公党等几个党派组建的资产阶级政党。
- 主张:
主意,见解;也指持有某种见解:没了主张|妈妈主张我学美术,爸爸主张我学物理。
- 政府:
即国家行政机关。按管辖范围分,单一制国家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复合制国家有联邦政府和邦(州)政府。通常指中央政府和联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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