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操江的解释
操江
词典解释
1.明代官名。全称提督操江﹐以副佥都御史为之﹐领上下江防之事。清顺治元年沿置﹐兼巡抚安﹑徽﹑宁﹑池﹑太﹑广﹐驻安庆。至康熙元年省操江所部十二营﹐改隶总督。始置安徽巡抚。因明代操江以副佥都御史为之﹐故亦有操江御史﹑操江都御史之称。
2.在江上操练兵卒。
- 所部:
管辖的部门或管领的部属。
- 全称:
1.指某一类事物的全部﹑全体。
2.完整的称呼﹑叫法(多指具体的组织机构)。
- 十二:
1.十分之二。
2.特指税率或利率十分之二。
3.形容数量多或程度深。
- 康熙:
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年号(公元1662-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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