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知録的解释
知録
词典解释
官名。“知録事参军”的省称。为一种属官,掌管文书,纠查府事等。至元代不设。
- 録事:
1.职官名。晋公府置录事参军﹐掌总录众官署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省称“録事”。隋初以为郡官﹐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唐宋因之﹐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元废。清初各部又设录事﹔清末新官制﹐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
2.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
3.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
4.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
5.妓女。
6.开设赌局﹐坐分其利的人。
- 文书:
①各种文件的统称。有公务文书和私人文书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个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动中形成的书信、日记、家谱、契约、合同等。
②指从事文书工作的人员。
- 参军:
①武官名。东汉末曹操僚属常以参军名义帮助其谋划军事。两晋南北朝时正式定为武官名,并多冠以职名。隋唐宋时置参军谋事之风颇盛。元不置。明清时参军已非武官。
②参加军队。
- 官名:
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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