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荐任官的解释
荐任官
词典解释
辛亥革命后至解放前,第三等的文官,由各主管长官推荐给中央政府任命。如中央各部﹑局的科长﹑各省的县长。
- 科长:
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等的科级部门的负责人。
- 任命:
1.承命,接受命令。
2.指下命令任用。
3.谓听任命运的支配。
- 第三:
复姓。汉田广孙田癸为第三氏。见宋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三十。
- 县长:
一县之行政长官。秦汉时人口万户以上的称县令,万户以下的称“县长”。唐宋以后有所更改,至民国时,又改称“县长”。
- 荐任:
民国时期文官的第三等,在简任以下,委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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