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録遗的解释
録遗
词典解释
清代科举考试制度﹐凡生员参加科举﹑录科未取﹐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名为“録遗”。经过录遗即可参加乡试。
- 过录:
把一个本子上的文字抄写在另一个本子上:从流水账过录到总账上丨这把三种批注用不同颜色的笔过录到一个本子上。
- 补考:
1.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人,另行考试。
2.补充考证。余嘉锡有《书册制度补考》。
- 再行:
谓另外进行某项活动。用于动词前。
- 生员:
1.国学及州﹑县学在学学生。后指经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州﹑县学学习者,通称秀才。
2.指在学学生数额。
- 参加:
1.交加。
2.加入某种组织或某种活动。
3.犹提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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