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府经历的解释
府经历
词典解释
知府的属官,主管出纳文书事。又称府经厅。
- 文书:
①各种文件的统称。有公务文书和私人文书之分。前者即公文,后者指个人或家庭、家族在社交活动中形成的书信、日记、家谱、契约、合同等。
②指从事文书工作的人员。
- 主管: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种专门事务的职官。
3.管家。
4.指店铺掌事人。
- 知府:
官名。宋代将大郡升为府,遣朝臣出任长官,称知某府事,简称知府。后成定制。明代时成为府一级行政长官的正式名称,辖州县。清代沿用。
- 出纳: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里有关现金、银行存款、票据、有价证券等的收付和保管工作的总称。担任这种工作的人员称“出纳员”,简称“出纳”。按会计中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不得由会计人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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