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战争罪行的解释
战争罪行zhàn zhēng zuì xíng
词典解释

为个人或集团的私利蓄意挑起战争或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在某些国家内,主要指策划、发动反人民、反正义的战争和进行屠杀人民的行为。在国际上主要指:破坏和平罪,即违反国际条约,有计划、有准备地发动侵略战争;破坏战争法规罪,即杀害人质,虐待战俘,掠劫公私财物,使用化学、细菌武器等;违反人道罪,即在战争中对平民进行灭绝种族的屠杀和奴役、虐待,或以宗教、种族、政治为理由对平民进行迫害。凡有战争罪行的人均应受到审判和刑事处罚。


国际:

①国与国之间;世界各国之间:国际协定丨国际地位丨国际关系丨国际足球锦标赛。

②与世界各国有关的(事物):国际音标。

平民:

普通的民众;老百姓:平民百姓|平民阶层|平民与贵族。

和平:

①指没有战争的状态:和平环境丨保卫世界和平。

②温和;不猛烈:药性和平。

③平静;宁静:听了这番话,他心里和平了一些。

处罚:

对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加以惩治。

杀害:

谓为了不正当的目的杀人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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