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遗録的解释
遗録
词典解释
1.谓遗弃不取。
2.指前人的语录。
- 不取:
不赞成;不采取。
- 遗弃:
①丢掉;放弃:笨重物品带不走,全都遗弃了。
②不履行赡养或抚养亲属的义务:厚次叙九族之亲而不遗弃|遗弃糟糠,别婚士族。
- 语录:
①某个人的言论摘录或记录:朱子语录。
②文体名。记录传教、讲学、论政及交际等的问答口语,不重文字修饰,故名。初用于禅宗僧徒记录其禅师的言谈。后理学家门人也用来记录其师论学的话语,如宋时程颢、程颐的门人将二程有关哲学、政治等的言谈编为“语录”(后由朱熹辑入《二程遗书》)。另外,古代凡奉使、伴使,照例应进语录于朝,如宋代倪思即有《重明节馆伴语录》。
- 前人:
1.从前的人。
2.前面的人。
● 遗(遺)
◎ 丢失:遗失。遗落。
◎ 漏掉:遗忘。遗漏。
◎ 丢失的东西,漏掉的部分:补遗。路不拾遗。
◎ 余,留:遗留。遗俗。遗闻。遗址。遗风。遗憾。遗老(a.经历世变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 死人留下的:遗骨。遗言。遗嘱。
◎ 不自觉地排泄:遗尿。遗精。
◎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遗传。
◎ 抛弃: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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