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尸臣的解释
尸臣
词典解释
1.主事之臣。
2.犹尸位之臣。指居位而无所作为的臣子。
- 主事:
1.主持事务。
2.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
- 无所作为:
作为:作出成绩。没有做出任何成绩。指工作中安于现状,缺乏创造性。
- 臣子:
君主制时代的官吏。亦为官吏对君主的自称。
- 居位:
居官任职。
- 尸位:
谓居位而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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