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参战案的解释
参战案
词典解释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为夺取德国在华权益,嗾使北洋政府总理段祺瑞参加对德战争。段企图借参战向日本借款购械,扩充皖系实力,遭到总统黎元洪等反对。1917年4月,段指使组成“督军团”、“公民团”,胁迫黎元洪及国会通过参战案,引起府院之争和张勋复辟。8月段拥立冯国璋为大总统,自任国务总理,对德宣战。
- 嗾使:
使唤狗。比喻怂恿别人做坏事:为人嗾使。
- 北洋:
清末指奉天(辽宁)、直隶(河北)、山东沿海地区。特设北洋通商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
- 参战:
1.官名。负责参谋作战事务。
2.参加战斗﹑战争。
- 企图:
①想法;打算:不良企图|谋朝篡位的企图。
②想做某种事:未作充分准备,却企图一举成功|企图以少量的投资获得可观的利润。
- 指使:
①支使;使唤:指使别人|以奉指使|受人指使。
②唆使:幕后指使。
试试手机扫一扫
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
在你手机上继续浏览此页面
阅读(1651次)
与“参战案”相关的字典解释
与“参战案”相关的词语
与“参战案”相关的成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