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南北史的解释
南北史
词典解释
《南史》与《北史》的合称。系唐李延寿增删裁并宋﹑齐﹑梁﹑陈﹑北齐﹑魏﹑周﹑隋八书而成,较旧史为简净。《南史》八十卷,记南朝宋﹑齐﹑梁﹑陈四代历史。《北史》一百卷,记北朝自北魏到隋的历史。
- 南北:
1.南与北;南方与北方。
2.从南到北;南北之间。
3.或南或北。比喻不专一,不固定。
4.指“南学”与“北学”。
5.计谋。指本领。
6.明代俗称男子汉。
- 北齐:
北朝之一,公元550-577,高洋所建。参看〖南北朝〗。
- 北朝:
北魏(后分裂为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的合称。参看 〖南北朝〗。
- 南朝:
1.我国南北朝时期,据有江南地区的宋﹑齐﹑梁﹑陈四朝的总称。因四朝都建都于建康,即今南京市,故后人或借指南京。
2.泛称位于南方的南宋﹑南明。
- 北魏:
北朝之一,公元386-534,鲜卑人拓跋珪所建,后来分裂为东魏和西魏。参看〖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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