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京兆尹的解释
京兆尹jīng zhào yǐn
词典解释

1.汉代京畿的行政区域,为三辅之一。在今陕西西安以东至华县之间,下辖十二县。后因以称京都。见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二.西安府》。

2.官名。汉代管辖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职权相当于郡太守。后因以称京都地区的行政长官。

[caoital officials] 古代京师的地方长官

京兆尹郑叔则。——· 柳宗元《柳河东集》


纪要:

记录要点的文字:新闻纪要ㄧ会谈纪要。也作记要。

管辖:

管理;统辖(人员、事务、区域、案件等):管辖范围丨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

yǐn ㄧㄣˇ

◎ 治理:以尹天下。

◎ 官名:令尹。府尹。京兆尹。

◎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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