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都官的解释
都官
词典解释
隋唐时指刑部尚书。
- 尚书:
①亦称《书》。儒家经典之一。为中国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书中保存了商周特别是西周初期的一些重要史料。相传由孔子编选而成,事实上其中有些篇是后来儒家补充进去的。
②官名。始于战国,掌管文书。汉武帝时地位逐渐重要。东汉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唐代中央首要机关分为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执行政令。宋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谈,行政全归尚书省。明代以后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相当于国务大臣。
- 刑部:
我国封建社会掌管刑法﹑狱讼事务的官署,属六部之一。
● 官
◎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厅。官爵。
◎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官办。官费。官方。官府。
◎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 姓。
● 都
◎ 大都市:都市。都会。通都大邑。
◎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国都。京都。建都。
◎ 美好:“雍容闲雅,甚都”。都丽。都雅。
◎ 总:都为一集。
◎ 居:“都卿相之位”。
◎ 古代称头目、首领。
◎ 姓。
● 都
◎ 全,完全:都要。功课学得都不错。
◎ 表示语气的加重:一动都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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