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红丸案的解释
红丸案
词典解释
晩明宫廷三案之一。明光宗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即位后数日即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升下泻药,病益剧。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自称仙方。光宗服一丸,稍觉舒畅。又命进一丸,明日天未明即死去。当时有人疑系已故明神宗的郑贵妃指使下毒,朝野议论不一。后崔文升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魏忠贤专政时翻案,免李可灼戍,擢崔文升总督漕运。红丸案与“梃击案”﹑“移宫案”合称为晩明三案。三案之争,明亡始止。参阅清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三案》。
- 神宗:
1.古代指尧庙。一说指尧太祖文祖之宗庙。
2.后亦用以指天子的祖庙。
- 当时:
1.指过去发生某件事情的时候;昔时。
2.指当时的人们。
3.指在位的皇帝。
4.正当青春之时。
5.官名。黄帝置﹐执掌天时。
- 元年:
1.帝王即位的第一年。
2.指帝王改换年号的第一年。如汉武帝刘彻第一个年号是建元,建元七年改换年号为元光,这一年就是元光元年。
- 明日:
1.明天;今天的下一天。
2.不远的将来。
- 纪事:
①记录事实:纪事诗。
②记载某些事迹、史实的文字(多用于书名):《唐诗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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