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都察院的解释
都察院
词典解释
官署名。明清时的监察机构。1382年明太祖废汉以来的御史台,设都察院。专司巡按州县,考察官吏,整饬风纪。1723年以六科给事中并入,合称科道。
- 风纪:
作风和纪律:军容风纪ㄧ整顿风纪。
- 巡按:
1.巡行按察。
2.明代有巡按御史,为监察御史赴各地巡视者。其职权颇重,负责考核吏治,审理大案,知府以下均奉其命。简称“巡按”。
- 州县:
1.州与县的合称。
2.指州县官。
- 考察:
①实地观察调查:他们到各地考察水利工程。
②细致深刻地观察:进行科学研究工作,必须勤于考察和思索,才能有成就。
- 整饬:
①整治,使有条理:整饬纪律|整饬吏治。
②整齐,有条理:治家整饬|魏贲见子牙威仪整饬,兵甲鲜明。
③端庄而严肃:少力于学,志行整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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