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野战军的解释
野战军
词典解释
①也称“野战部队”。在全国或战略区域的范围内实施机动作战任务的军队。通常是担负歼敌重兵集团作战任务的主要军事力量。故又称主力军。
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战争时期军队最高一级的建制单位。1949年初以前,曾按各大战略区统编为西北、华东、东北、中原和华北等野战军,1949年初始,又将西北、中原、华东和东北野战军分别改称为第一、二、三、四野战军。各野战军直属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辖若干兵团和特种兵部队。建国后,野战军番号撤销,野战军领导机关与有关军区机关合并。
- 西北:
一般指陕西、甘肃、青海三省和宁夏、新疆两自治区。
- 实施:
用实际行动去落实施行:从今年起实施新的教改方案。
- 建制:
机关、军队的组织编制和行政区划等制度的总称。
- 若干:
代词。
①询问多少:尚余若干?
②表示不定的数量:若干衣服|若干人。
- 担负:
承担(工作、任务、责任等):青年一代担负建设祖国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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