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主政的解释
主政zhǔ zhèng
词典解释

1.主掌家政者,犹言主人。

2.官名。旧时各部主事的别称。


别称:

正式名称以外的别名。

主事:

1.主持事务。

2.官名。汉代光禄勋属官有主事。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为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非正规官职。金代始列为正官,职务以文牍杂务为主,也分管郎中﹑员外郎之职。明代于各部司官中置主事,官阶从七品升为从六品。清代又升为正六品,与郎中﹑员外郎并列为六部司官。其他官署如内务府﹑理藩院及各部亦有主事。民国初,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在佥事下,相当后之科员。

主掌:

犹主管。

官名:

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衔。

主人:

1.接待宾客的人。与“客人”相对。

2.特指留宿客人的房东。

3.财物或权力的支配者。

4.仆婢及受雇佣者的家主。

5.用为学徒(或工人)对其产业主之称。

6.古代指战争中在自己土地上防守的一方。

7.主要人物;主体。

8.指君主。

9.谓执掌教化国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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