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爱尔兰自治法案的解释
爱尔兰自治法案ài ěr lán zì zhì fǎ àn
词典解释

英国政府关于在爱尔兰实行自治的法案。1914年由国会通过并得到国王批准。同年因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未能实施。1920年,英国国会通过新的《爱尔兰自治法案》规定南、北爱尔兰分设议会,再由两议会各推二十名代表组成全爱尔兰议会。因遭爱尔兰新芬党反对,1921年英国政府与新芬党签订条约,允许爱尔兰南部二十六郡成立自由邦,北方六郡则划归英国,成为大不列颠与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一部分。


实施:

用实际行动去落实施行:从今年起实施新的教改方案。

分设:

分别设置:局下面分设三个处。

南部:

1.指南匈奴诸部。

2.南边;南方地区。

法案:

提交国家立法机关审查讨论的关于法律、法令问题的议案。

自治:

1.自行管理或处理。

2.修养自身的德性。

3.自然安治。

4.犹自营。

5.民族﹑团体﹑地区等除了受所隶属的国家﹑政府或上级单位领导外﹐对自己的事务行使一定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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