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双十协定的解释
双十协定
词典解释
即《国共双方代表会谈纪要》。1945年10月10日国共代表在重庆经过谈判,签字达成的会谈纪要。共十二条。主要内容有国民党承认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保证人民享有身体、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等。但在解放区政权和军队等根本问题上,国民党在“统一军令”、“政令”的借口下,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 和平:
①指没有战争的状态:和平环境丨保卫世界和平。
②温和;不猛烈:药性和平。
③平静;宁静:听了这番话,他心里和平了一些。
- 解放区:
推翻了反动统治、建立了人民政权的地区,特指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从敌伪统治和国民党统治下解放出来的地区。
- 身体:
亦作“身躰”。
1.指人或动物的全身。
2.体格;体魄。
3.谓亲身履行。
- 政治协商会议:
我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全国性的组织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地方也有地方性的各级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
- 统一:
①指国家由一个中央政府统治,没有分裂和割据:天下统一。
②部分联合成整体;归于一致:统一祖国|统一认识。
③一致的;集中的:统一的认识|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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