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热审的解释
热审
词典解释
明清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气炎热,凡流徙﹑笞杖,例从减等处理,称为“热审”。其制始于明永乐二年,初止决遣轻罪,命出狱听候。至成化时始有重罪矜疑,轻罪减等,枷号疏放诸例。清代沿袭。
- 内者:
1.指内结于君主的人。
2.秦汉内廷官署名,掌帷帐等用物。
- 减等:
1.减轻已判罪的等级。
2.降低官阶。
- 枷号:
旧时将犯人上枷标明罪状示众。
- 听候:
注意等候。多用于官府或上级的决定。
- 疏放:
1.亦作“疎放”。
2.放纵;不受拘束。
3.释放;解除约束。
4.指遣散。
5.稀疏地开放。
6.疏忽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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