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暂予监外执行的解释
暂予监外执行
词典解释
对被判处剥夺自由的刑罚而有某种法定情况的罪犯暂不关押而委托一定机关监管。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
- 监管:
监视管理:监管犯人。
- 关押:
把犯罪的人关起来:关押犯人。
- 计入:
列入有关的项目内。如:将电话费计入我的帐单内。
- 剥夺:
①用强制的手段夺去:剥夺行医的权利。
②特指依照法律取消。
- 一定:
1.一经制定;一经确定。
2.固定不变;注定。
3.规定的,确定的。
4.必然;确实无疑。
5.表示坚决。多用于第一人称。
6.某种程度的;适当的。
7.特定。
8.犹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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