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府尊的解释
府尊
词典解释
明清时对知府的尊称。
- 知府:
官名。宋代将大郡升为府,遣朝臣出任长官,称知某府事,简称知府。后成定制。明代时成为府一级行政长官的正式名称,辖州县。清代沿用。
- 尊称:
1.尊贵的称谓或称号;敬称。
2.尊敬地称呼。
- 清时:
清平之时;太平盛世。
● 尊
◎ 地位或辈分高:尊长(
)。尊卑。尊贵。尊严。◎ 敬重:尊敬。自尊。尊重。
◎ 敬辞,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事物:尊府。令尊。尊姓。尊驾。
◎ 量词:一尊佛像。
◎ 古同“撙”。
● 府
◎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府库。天府。
◎ 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 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等级在县和省之间:开封府。府尹。府治。府试。首府。
◎ 国家行政机关:政府。官府。
◎ 古同“腑”,脏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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