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宪府的解释
宪府
词典解释
御史台。
- 御史台:
官署名。专司弹劾之职。西汉时称御史府,东汉初改称御史台,又名兰台寺。梁及后魏﹑北齐或谓之南台,后周则称司宪。隋及唐皆称御史台。惟唐一度改称宪台或肃政台,不久又恢复旧称。明洪武十五年改为都察院,清沿用,御史台之名遂废。参阅《通典.职官六》﹑《明会要.职官五》。
● 宪(憲)
◎ 法令:宪章。宪令。宪兵。
◎ 指“宪法”:违宪。立宪。制宪。
● 府
◎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府库。天府。
◎ 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府邸。府第。王府。府上。
◎ 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等级在县和省之间:开封府。府尹。府治。府试。首府。
◎ 国家行政机关:政府。官府。
◎ 古同“腑”,脏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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