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两制的解释
两制
词典解释
内制和外制的合称。指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
- 外制:
唐宋时由中书舍人或知制诰所掌的皇帝诰命称外制,由翰林学士所掌之诰命称内制。唐时两制尚无严格分别。
- 舍人:
①古代豪门贵族家里的门客:蔺相如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
②古代官称。前冠以头衔,名称及职权都不同:秦汉置太子舍人|魏晋有中书舍人。
③宋元后用以称呼权贵子弟,犹称公子;舍人从何处来。
- 翰林学士:
官名。唐玄宗开元初以张九龄﹑张说﹑陆坚等掌四方表疏批答﹑应和文章,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司起草诏书及应承皇帝的各种文字。德宗以后,翰林学士成为皇帝的亲近顾问兼秘书官,常值宿内廷,承命撰拟有关任免将相和册后立太子等事的文告,有“内相”之称。唐代后期,往往即以翰林学士升任宰相。北宋翰林学士仍掌制诰。清代以翰林掌院学士为翰林院长官,其下有侍读学士﹑侍讲学士。清末复置翰林学士,仅备侍读学士的升迁。
- 中书:
1.皇宫中的藏书。亦特指宫中记事的书。
2.官名。中书令的省称。汉设中书令,掌传宣诏令,以宦者为之,后多任用名望之士。《汉书.萧望之传》:“望之以为中书政本,宜以贤明之选。”晋庾亮《让中书令表》:“国恩不已,复以臣领中书。”隋唐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俱为宰相﹐后因以中书称宰相。
3.官名。中书舍人的省称。隋﹑唐时为中书省的属官。明清废中书省,于内阁设中书舍人,掌撰拟﹑缮写之事。
4.官署名。唐代的中书省﹑宋代的政事堂,亦直称为“中书”。
5.毛笔的别称,“中书君”的省称。
- 内制:
1.唐宋时称由翰林学士所掌的皇帝诏令为“内制”。唐初,中书省设中书舍人,负责起草诏命,无内外制之分。至玄宗开元二十六年,始置翰林学士,掌内制;中书舍人只掌外制。
2.翰林学士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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