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进奏院的解释
进奏院
词典解释
唐宋时官署名。唐代藩镇在京置邸,称上都留后院。大历十二年改为上都进奏院,为各州镇官员入京时之寓所,并掌章奏﹑诏令及各种文书的投递﹑承转。宋初沿唐制,亦设进奏院,置进奏官;后改由朝官监领。南宋时隶属门下省,以给事中主管,掌承转诏旨和政府各部门命令﹑文件,摘录章奏事由,投递各项文书。元代废。
- 章奏:
臣僚呈报皇帝的文书。
- 事由:
①事情的原委、来由:不问事由,即加训斥。
②公文用语。指公文的主要内容。
- 署名:
在书信﹑文稿或文件上签上或打印上名字。
- 诏令:
1.号令。
2.皇帝发布命令。
3.文体名。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发命令﹑文告的总称。包括册文﹑制﹑敕﹑诏﹑诰﹑策令﹑玺书﹑教﹑谕等。
- 改为:
1.另制;重造。
2.改成。
3.改换;变动。为,通“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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