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语辞的解释
语辞yǔ cí
词典解释

1.诉讼之辞。

2.文言虚字。


诉讼:

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为处理案件而进行的活动。刑事诉讼中还有公安机关参加。以起诉、审判、执行为基本阶段,刑事诉讼中还包括侦查(就公诉案件而言)。司法机关(刑事诉讼中还包括公安机关)在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案件性质不同,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文言:

产生于先秦,通用到近代的以古汉语为基础的书面语。具有词汇丰富、精练的特点,但因脱离大众语言,逐渐为白话取代。

虚字:

1.即虚词。指不能单独成句﹐意义比较抽象﹐而具有一定语法意义的词。如介词﹑连词﹑助词。

2.无用的赘字。

(辭)cí ㄘˊ

◎ 告别:告辞。辞诀。辞行。辞世。辞别。

◎ 不接受,请求离去:辞职。辞呈。

◎ 躲避,推托:不辞辛苦。辞让。辞谢。推辞。

◎ 解雇:辞退。

◎ 同“词”。

◎ 优美的语言:辞藻。修辞。

◎ 讲话;告诉:“请辞于军”。

◎ 文体的一种:辞赋。陶渊明《归去来兮辞》。

(語)yǔ ㄩˇ

◎ 话:语言。汉语。英语。语录。语汇。语重心长。

◎ 指“谚语”或“古语”: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 代替语言的动作:手语。旗语。

◎ 说:细语。低语。

(語)yù ㄩˋ

◎ 告诉:不以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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