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北皿的解释
北皿
词典解释
清代各省贡监生参加顺天乡试﹐分南﹑北﹑中三卷。奉天﹑直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的贡监生﹐谓之北皿;江南﹑江西﹑浙江﹑福建﹑湖广﹑广东的贡监生﹐谓之南皿;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的贡监生﹐谓之中皿。皿即监字的省写。参见“北贝”。
- 广东:
中国南部的省,简称粤,东连福建,西连广西,北接湖南和江西。面积17.8万平方公里,人口近6千万,省会广州。
- 江南:
①长江下游以南的地区,就是江苏、安徽两省的南部和浙江省的北部。
②泛指长江以南。
- 江西:
隋唐以前,习惯上称长江下游北岸淮水以南地区为江西;有时又泛称长江以北包括中原地区在内为江西。
- 监生:
明清 两代称在国子监(封建时代国家最高学校)读书或取得进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清代可以用捐纳的办法取得这种称号。
- 直隶:
1.直接隶属。
2.旧省名。相当于今河北省。明成祖迁都,以南京为南直隶,北平为北直隶。清初以南直隶为江南省,北直隶为直隶省。公元1928年改为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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