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拜占庭帝国的解释
拜占庭帝国
词典解释
即“东罗马帝国”。公元395年罗马帝国正式分为东、西两部。因东罗马帝国的都城君士坦丁堡古称拜占庭,所以又称“拜占庭帝国”。领土以巴尔干半岛和小亚细亚为中心。曾一度收复意大利。在东方与波斯萨桑王朝长期作战。7世纪后,叙利亚、巴勒斯坦、埃及等领地为阿拉伯人征服。1204年君士坦丁堡一度为十字军所陷。1261年灭拉丁帝国后复国,但势力大为削弱。1453年被奥斯曼帝国灭亡。
- 帝国:
①以皇帝为国家元首的君主国,如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是实行君主立宪制的资本主义国家。
②占有殖民地的帝国主义国家,如英帝国。
- 东罗马帝国:
即“拜占庭帝国”。
- 征服:
①用强力制服:征服顽敌|征服大自然。
②影响所及使人折服:以出众的才华、宽阔的胸襟征服了对手。
- 收复:
谓夺回已失去的东西。多指夺回失地。
- 东方:
①东
①:东方红,太阳升。
②(Dōngfāng)指亚洲(习惯上也包括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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