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诏议的解释
诏议
词典解释
下诏命令论议。
- 命令:
1.发令以使之。谓发令而使其做某事。现指上对下发指示。
2.帝王的诏命;朝廷的文书。后指上对下所发的指示。
- 论议:
1.对人或事物的好坏﹑是非等表示意见。
2.对人或事物的好坏﹑是非等所表示的意见。亦指思想认识﹑境界等。
3.议论文。
- 下诏:
帝王颁发诏令。
● 议(議)
◎ 意见,言论:议论。提议。建议。
◎ 讨论,商量: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议。恐招物议。
◎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议。驳议。
● 诏(詔)
◎ 告诉,告诫:为人父者,必能诏其子。
◎ 帝王所发的文书命令:诏书。诏令。诏谕。奉诏。遗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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