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刺史的解释
刺史cì shǐ
词典解释

官名。西汉武帝时,于全国十三部(州)置刺史,为监督官,后数次改刺史为州牧。三国至南北朝各州多设刺史。隋朝州长官称刺史。此后州刺史实际即从前的郡太守。宋以后渐成虚衔。


以后:

比现在或某一时间晩的时期。

官名:

①旧时称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衔。

虚衔:

1.空职衔。相对于实职而言。

2.空名称。

全国:

1.谓使敌国不战而降。

2.保全国家。

3.指整个国家范围内。

官称:

1.人的头衔。如:他喜欢别人以官称呼他刘科长。

2.普通的或官面的名称。如:那年月“出钱”的官称是缴“慰劳金”,慰劳金的多少,视商户的大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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