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捕厅的解释
捕厅bǔ tīng
词典解释

清代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如吏目﹑典史等。因有缉捕之责,故称。


缉捕:

1.搜捕。

2.亦称“缉捕使臣”。捉拿罪犯的衙役。

佐杂:

清代州县官署内助理官吏佐贰﹑首领﹑杂职三者的统称。

典史:

1.主管官吏。

2.官名。元始置﹐明清沿置﹐为知县下掌管缉捕﹑监狱的属官。如无县丞﹑主簿﹐则典史兼领其职。

州县:

1.州与县的合称。

2.指州县官。

吏目:

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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